三明市以三个监督为抓手,着力搞好村务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推进村民自治组织的健全与发展:
一是群众监督。全市1732个村均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 1710个村建立了村民评议干部制度,1256个村建立了“村规民约”执行队,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干部行为。
二是审计监督。连续开展了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信访重点村、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等专项审计。在上一届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全市共查出违纪违规使用村财金额1397.5万元,贪污和挪用集体财物60.17万元,涉及65人,其中5人受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组织监督。加强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完善村级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着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两委”联席会议等制度监督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本村村务,对不按法律政策办事的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通过监督功能的发挥,全市1732个村全部推行村务公开管理,其中比较规范的村有1559个,占总数的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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