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界建设的管理权归属
2005年1月,为加强对南中轴路景区的管理,北京市崇文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提出了“将永定门城楼交由崇文区统一管理,崇文区承担对建筑物、绿化和公共设施的修缮、养护任务,同时拥有对其使用权”的建议。
永定门城楼位于南中轴路南端、南护城河北侧,行政区划上属于骑线建设,地跨崇文、宣武两区行政区域界线,主体的3/4在崇文区,1/4在宣武区。
2005年3月,宣武区对崇文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将南中轴路及其沿线地区做整体行政区划调整和管理的方案。
崇文、宣武两区都同意将永定门城楼交由崇文区管理,但宣武区的意见是将包括永定门城楼在内的南中轴路沿线地区作为整体考虑,进行两区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而不是单独对永定门城楼的管理进行调整。
2005年2月,接到市政府转来的崇文区政府《关于将永定门城楼划归崇文区管理的请示》后,北京市民政局到实地进行了勘查,并多次与崇文、宣武两区政府进行协商,征求了市文物局对永定门城楼如何开展管理工作的意见,向市建委、市园林局等部门了解了永定门城楼周边地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情况。
2000年勘界时,市政府对有争议的两区界线裁定为“以前门大街、天桥南大街、永定门内大街西侧沿街房屋的前房基线为两区行政区域界线,崇文区跨界资源的所有、管理、使用权属不变”。随后,两区政府根据市政府裁定精神,签订了界线勘定协议书,从法律上确定了两区界线。
北京市民政局认为,从当时情况看,如调整两区界线,将有很大难度。首先是南中轴路改造工程正在分段进行中,缺乏调整两区界线的基本条件;其次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界线法定后,区级界线的重大调整审批权在国务院,不在市政府。因此,不宜调整在南中轴路的两区界线,而应对矛盾相对集中、协调难度相对较小的永定门城楼的管理权归属问题进行研究,并依据两区法定界线,进一步加强南中轴路的两区界线管理。
综合各方情况,北京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崇文、宣武两区在这一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暂不做调整;将永定门城楼交由崇文区统一管理;待南中轴路改造工程全线完成后,由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统一考虑和协调南中轴路的界线调整和相关管理问题。
此案例为骑界建设的管理权归属问题,也是资源权属问题。在协调解决此类问题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应该怎样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怎样协调有关部门、如何做到依法行政和施政到位等等,值得认真研究。
应建设项目之需移动界桩
2006年8月,为保证玉泉路三期道路工程的顺利实施,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北京市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向石景山区民政局提交了《关于玉泉路施工需迁移石丰界界桩的函》。
玉泉路三期(莲花池西路-阜石路)道路工程是北京2005年上半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本工程新建跨人民渠桥一座,桥区施工涉及丰台区与石景山区在勘界期间埋设的4号界桩。
经与丰台区民政局协商,石景山区民政局给予了同意迁移该界桩的回复。随后,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按照该回复及界桩迁移的有关事项与埋设工作要求,对该界桩进行了平稳迁移。
同年9月,石景山、丰台两区民政局经过实地勘察,协商拟订了新的埋设地点,并报请两区政府批准后,按照《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实地重新埋设了丰石线4号界桩。
此案例为应重点建设项目之需移动区县界桩的案例。区民政局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界桩移动与埋设程序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地区现状,对丰石线4号界桩进行了移位埋设,保证了该界桩继续发挥标定行政区域界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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