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6日,福建省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会议在武夷山市召开。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孙秀东副司长、地名处陈德彧处长到会指导。孙副司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省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尤其是我省海岛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通报了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林培新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表彰了我省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总结部署了区划管理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福清、厦门、泉州、石狮市民政局先后在会上介绍了开展无居民海岛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会议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了地名规划等相关业务培训。各设区市民政局分管局长、业务科(处)长,沿海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城市地名设标工作先进城市和先进个人代表,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同志们: 近年来,福建省地名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全国地名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全省城市地名设标工作,在去年8月全国城市地名设标表彰大会上,福建省2个先进城市5名先进个人受到了民政部等四个部局联合表彰。全省地名规划工作、县城乡镇设标工作,地名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厦门、泉州、石狮市都有很好的地名管理工作经验。而福清市无居民海岛地名命名、更名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福建省及至全国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民政部门辛勤努力的结果,更是省民政厅精心组织、指导协调的结果。林副厅长要做重要讲话,安排部署下一步区划地名工作。这次会议的召开将会进一步推动全省区划地名工作。 全国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快到一年了,全国各地各级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展顺利,势头良好。一是在地名规范工作,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争取早日出台。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了地名工作主管部门、地名管理的范围和基本原则;增加了法律责任条款和地名标准化、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地名信息化等内容。是在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在完成全国城市地名设标工作的基础上,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全国50%的县城完成了地名设标,其中,江苏、浙江、山西、河南、青海等省(市)已经全部完成。三是地名规划工作,民政部先后在河南和北京举办了两期地名规划培训班。目前,全国有近一半的城市的地名规划工作已经启动,其中25%的城市已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数字地名工作,去年11月,在湖南长沙召开了“全国数字地名建设和服务经验交流会”,安排部署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目前,全国有10个省(市、区)初步完成了省级地名数据库存,有三分之一的地市县建立了本级地名数据库,各地陆续建立了地名网站、开通了电话问路服务热线、设置了地名触摸屏、制作了本市电子地图,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谈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地名是信息的载体,是社会公共文化产品,是人们交流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地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地名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地名规范和管理的要求越来越突出。随着人们交流交往的日益频繁,地名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大到内政外交,小到走亲访友,无不广泛使用地名。因此,做好地名工作,对于服务经济建设、方便社会交流、弘扬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全国实施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方便人们交往的民心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分四项工作,要根据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的要求,按照李学举部长提出的“抓典型,重实效,先易后难”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有计划分步实施,全面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一个完整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战略目标来研究部署工作,从地名工作的业务特点出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福建是沿海省,地名工作基础很好,福清市也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福建省沿海地名普查工作能走在全国的前列。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在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同时,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地名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的公共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今年7月,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对地名公共服务项目进行论证,提出需要财政给予支持的项目;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对财政困难的县,省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地名工作,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尽快提出财政立项和经费预算,要讲清理由,做好工作,在解决地名经费方面多下工夫。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既要找市长,也要找市场,公益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这方面,全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一项公益性事业,是政府行为,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为了加强对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领导,民政部与有关部委协商,成立了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测绘局等部门组成。希望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达到资源共享,为社会服务,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能够顺利完成。 三、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创新是进步的阶梯,开拓是行动的动力。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地名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使地名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民政部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思路决定出路,有为才有位。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地名工作。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纳入各地“十一五”规划中,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 在地名规范方面,要制定本地的地名管理法规和规定,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在地名规划方面,要与建设规划部门密切合作,争取支持,达到互惠互利,组织编制好城市地名规划,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有利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地名标志是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乡镇设标方面,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做到乡镇有路牌,村村有标志,家家有门牌。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弥补财政的不足,但不能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在数字地名方面,要尽快建立地名数据库。主动积极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建立地名网站、地名热线、地名触摸屏等,使广大群众能快速、及时得到准确的地名信息,实现“电话一打,地名可查”的目标。可在广场、车站、宾馆等设置多种形式的地名触摸屏,向社会提供地名信息和其他综合信息,体现服务功能,做到便民利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注:本文略有删节,主标题为《福建民政》编者所加) |